【日期】= 2002.01.05 |
【期号】= 2604 |
【标题】= 北京 擅改规划者上“黑名单” |
【版次】= 04 |
【版名】= 国内国际新闻 |
【作者】= 王军 |
【专栏】= 法制经纬 |
【正文】= |
王军 (2002.01.05)
北京 擅改规划者上“黑名单” 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 王军)从今天起,那些为一己之 利、擅自加高“增肥”建设项目的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北京市 今天开始施行的一项新法规规定,对这样的单位,规划主管部门除依 法予以处理外,还要制作违法记录。 今天施行的这项规定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竣工后,须进行规划验 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验收 ,根据项目规划许可证对照检查,未能同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不 予进行规划验收;未经规划验收或者经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产权登记 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有违法记录的建设单位再建的建设工程 ,将作为规划监督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