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1.07 |
【期号】= 2605 |
【标题】= 市委制订下发《意见》要求在全市 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
【版次】= 01 |
【版名】= 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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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
【正文】= |
(2002.01.07)
市委制订下发《意见》要求在全市 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本报讯 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贯彻“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论述了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指导思想 和方针原则,是面向新世纪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根据中央《纲要》精神和省委的部署要求,结 合我市实际,日前,市委制订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 实施纲要〉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增强实施《纲 要》的责任感和紧迫性。《意见》说,在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中央印发和实施《纲要 》,对于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实施《纲要》是以德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 是改善招商引资软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全市干部群众素质的基础 工程。 《意见》要求,要认真学习《纲要》,积极营造公民道德建设的 社会氛围。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大 举措。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纲要》, 把握《纲要》的基本精神,明确《纲要》的主要内容。根据《纲要》 提出的要求,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 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 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将这些内容具体化、规范化,运 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生动活泼的学习教育活动,使之成为人 们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在学习原文的基 础上,借鉴过去开展教育活动的成功做法,利用党校、团校、夜校、 文化大院等阵地,对党员干部群众进行集中培训;利用知识竞赛、文 明礼仪比赛、开展公民素质讨论、举行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增进 学习效果。同时要营造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舆论环境。 《意见》指出,要坚持抓教育抓实践,把公民道德建设渗透到社 会的方方面面。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人 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单位教 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之深入人心;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要 坚持重在建设、以人为本的方针,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自觉投 身生动的公民道德实践;要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组织人们广 泛参与职业道德建设实践;要以创建文明家庭活动为载体,组织人们 广泛参与家庭美德建设实践。同时,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文化、科技、 卫生“三下乡”、“希望工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 、“春蕾计划”、“扶残助残”等活动;充分发挥道德典型在道德实 践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 适应。把道德教育寓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中。 《意见》还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性、长期 性和紧迫性,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推进公民道德 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各级文明委和党委宣传部要深入实际 ,深入基层,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群众创造的新经验,不断研究新 情况、解决新问题,探索道德建设的规律。要紧紧抓住若干社会影响 大、示范作用强、受群众欢迎的实事,集中精力,下大力气,切实抓 出成效。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