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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2.12.28
【期号】= 2899
【标题】= 规范征管行为  维护群众权益
【版次】= 02
【版名】= 综合新闻
【作者】= 景以强
【专栏】=
【正文】=
 

规范征管行为  维护群众权益

景以强  (2002.12.28)

   规范征管行为
    维护群众权益
    广饶讯 广饶县农业税收征管坚持“十不准”,切实维护农民群
众合法权益。
    今年,是实施农村税费改革的第一年,广饶县农业税收征管机关
规范征管行为,建立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尊重纳税人权利,体恤农
民群众,依法征税,文明征税,坚持“十不准”,正确执行农业税收
政策和各项征管制度。“十不准”即:不准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扩大税收范围;不准多征、提前征收和摊派税款;不准该依法减免的
不减免;不准收税不开票和收税打条;不准搞税收承包;不准非法采
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不准动用警力、警具收税;不准随意扣人、扒
物、牵牲口;不准乱罚款;不准利用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收取其他费用
。同时,该县还建立了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一把手负
总责,杜绝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
法权益,收到了显著成效。
    截至12月25日,全县当年农业税应收尽收,征收农业税4034万元
,占全年任务的99.5%。
        (景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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