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0.08.15 |
【期号】= 256 |
【标题】= 200多个日日夜夜——垦利交警队破获12.6交通肇事案纪实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劳来山 李良政 |
【专栏】= |
【正文】= |
劳来山 李良政 (1990.08.15)
200多个日日夜夜 ——垦利交警队破获12.6交通肇事案纪实 1989年12月6日晚6时许,雨雪交加。油田一工人,在辛河路垦利 炼油厂南800米处,发现一出租三轮车被严重撞坏,并有一男两女横 卧在地,血肉模糊,昏迷不醒,伤势严重。他立即电话报案。 10分钟后,垦利公安局副局长曹阳明带领干警赶赴现场。经勘查 认定,是一起交通肇事逃跑案。他们迅速组织抢救伤者。女的,因伤 势严重,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根据被撞三轮车接触位置,损坏的程度及逃跑车行驶的路线和方 向,分析判断;逃跑车是一台大型货车。于是,干警们对县辖所有大 货车进行了摸底,排查。他们连续几天几夜没合眼,跑遍了垦利各乡 镇、各施工工地、各运输单位和车主。走访了河口、孤岛的各有关单 位和施工工地……可是人海茫茫,车流如梭,想破此案谈何容易。但 在困难面前干警们没有低头,没有灰心,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坚决维 护交通法规的尊严,保护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分子。干警们改变了 破案方法,由明察转入暗访,依靠群众和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他 们特别注意利用机动车及驾驶员的年度检审机会,广泛地对机动车驾 驶员进行了职业道德教育,宣讲肇事逃跑给人民带来的灾难,给社会 带来的极坏影响,宣传知情者举报的权力和知情不报应负的责任。功 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一群众举报说:垦利县胜利乡建筑公司司机王 洪亮,于12月6日从河口区仙河镇驾解放拖挂车给本公司搬家,路经 炼油厂南侧时撞了一台三轮车。 按照这一线索,侦查人员查访了当天从仙河镇回来的民工若干: 有的避而不谈,有的吱吱唔唔;有的有畏难情绪…… 但线索和迹象表明,王洪亮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破案的同志们决定:单刀直入,围绕王洪亮展开全面调查! 调查工作不断深入,案情不断明朗。今年7月14日晚,王洪亮刚 刚下车就被带到垦利交警队。 王洪亮对与案件有关的问题躲躲闪闪。 采取政策攻心,打掉其侥幸心理,拿出有力证据,彻底摧毁他的 精神防线,7月15日上午,在铁证面前,王洪亮不得不供认了肇事逃 跑的全部事实。 原来,89年12月6日下午4时,王洪亮驾装有建筑工具的山东05/ 30007号解放拖挂车,从仙河镇工地沿辛河路向南行驶,下午五点多 在一号渡口渡过黄河。同车而行的还有三名建筑队分队长,因为当时 雨雪下得很大,4人挤在驾驶室中,当行至炼油厂南侧时,发生了与 向北行驶的东营区辛店镇西营村王作贵驾驶的出租三轮车相撞。 事故发生后,王洪亮驾车向南行了100余米后停下,王下车观察 ,没有发现有追赶的行人和车辆,就又驾车逃跑。在驾驶室中,他不 悔悟救人,反而与三个分队长订立攻守同盟,妄图长期逍遥法外。然 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劳来山 李良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