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01.30 |
【期号】= 13 |
【标题】= 利津县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税收 |
【版次】=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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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华同 张国云 |
【专栏】= |
【正文】= |
华同 张国云 (1988.01.30)
利津县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税收 利津县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税收,1987年税收入库637.6万 元,比收入最高的1986年增收了224.4万元。 在税收工作中,利津县税务局本着“该收的坚决收上来,不该收 的一分也不收”的原则,狠抓了 “培、清、堵、帮”四个环节,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培”,就是 培植税源,不搞杀鸡取蛋。这个县的前刘窑场,由于资金短缺面临倒 闭困境,税务局帮助他们贷款9千元恢复生产,他们一年内纳税1.5 万元。县税务局帮助经营困难的陈庄面粉厂筹集周转资金后,企业有 了很大发展,当年实现税利2万元。有不少企业在税务局的支持帮助 下度过难关、迅速发展成为纳税大户。“清”,就是清仓查帐,教育 纳税单位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去年年底,县税务局抽调9名同志组 成三个专业检查组,深入基层,边查边定案,20天时间查补税款16万 元,查补能源基金55.7万元。通过对重点税源的控制和管理,还征 收了工商各税267.8万元。“堵”,就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措施, 堵塞漏洞,为国家增加税收。过去这个县的零散税收,跑、冒、滴、 漏严重。该局采取了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定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 奖勤罚懒,局长亲自下基层组织税收,保证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他们通过惠民地区建设银行代扣外地建筑营业税23万元,征收对虾产 品税9万元,征收物资交流大会交易税4.8万元,还征收了个体工商 业税133.8万元。“帮”,就是帮助个体户建帐,进一步完善个体户 征收办法。他们首先在陈庄镇选择了21户作为试点,帮助他们设置了 商品购进、销售、费用、工资、税金、利润科目,组织他们按帐纳税 。在取得经验后,又召开会议在全县进行了推广,使定额户纳税负担 由原来的每季度5万元增加到14万元,只此一项,全年即可增收税款4 0多万元。 (华同、张国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