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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1.30
【期号】= 13
【标题】= 利津县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税收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华同 张国云
【专栏】=
【正文】=
 

利津县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税收

华同 张国云  (1988.01.30)

  利津县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税收
    利津县税务局采取多种措施增加税收,1987年税收入库637.6万
元,比收入最高的1986年增收了224.4万元。
    在税收工作中,利津县税务局本着“该收的坚决收上来,不该收
的一分也不收”的原则,狠抓了
  “培、清、堵、帮”四个环节,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培”,就是
培植税源,不搞杀鸡取蛋。这个县的前刘窑场,由于资金短缺面临倒
闭困境,税务局帮助他们贷款9千元恢复生产,他们一年内纳税1.5
万元。县税务局帮助经营困难的陈庄面粉厂筹集周转资金后,企业有
了很大发展,当年实现税利2万元。有不少企业在税务局的支持帮助
下度过难关、迅速发展成为纳税大户。“清”,就是清仓查帐,教育
纳税单位遵纪守法,照章纳税。去年年底,县税务局抽调9名同志组
成三个专业检查组,深入基层,边查边定案,20天时间查补税款16万
元,查补能源基金55.7万元。通过对重点税源的控制和管理,还征
收了工商各税267.8万元。“堵”,就是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措施,
堵塞漏洞,为国家增加税收。过去这个县的零散税收,跑、冒、滴、
漏严重。该局采取了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定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
奖勤罚懒,局长亲自下基层组织税收,保证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他们通过惠民地区建设银行代扣外地建筑营业税23万元,征收对虾产
品税9万元,征收物资交流大会交易税4.8万元,还征收了个体工商
业税133.8万元。“帮”,就是帮助个体户建帐,进一步完善个体户
征收办法。他们首先在陈庄镇选择了21户作为试点,帮助他们设置了
商品购进、销售、费用、工资、税金、利润科目,组织他们按帐纳税
。在取得经验后,又召开会议在全县进行了推广,使定额户纳税负担
由原来的每季度5万元增加到14万元,只此一项,全年即可增收税款4
0多万元。
      (华同、张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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