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3.06.01 |
【期号】= 585 |
【标题】= 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分配不公 我市开展个人收入调节税专项检查 |
【版次】= 02 |
【版名】= |
【作者】= 高建军 |
【专栏】= |
【正文】= |
高建军 (1993.06.01)
调节过高收入 缓解分配不公 我市开展个人收入调节税专项检查 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调节过高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 ,增加税收收入。我市开展个人收入调节税专项检查。 这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各项 应税收入,同时也对纳税人的自行申报纳税情况和扣缴义务人的扣缴 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各种经济性质的企业尤其是乡镇 企业中的各个层次的承包人的承包收入;城区及城镇附近的房屋租赁 收入;企业及个体户特聘的各种专业技术人员的收入;三资企业中中 方人员的工薪收入;新办公司、机关团体兴办经济实体和企业内部集 资入股所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收入;私营企业主及个体大户的收入 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纪案件,可以追溯到1992年前的年度。检 查的步骤分为宣传发动、自查申报、重点检查和总结上报四个阶段。 (高建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