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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7.07.23
【期号】= 1300
【标题】= 市妇幼保健站公费医疗管理方法
【版次】= 02
【版名】= 专刊
【作者】=
【专栏】=
【正文】=
 

市妇幼保健站公费医疗管理方法

  (1997.07.23)

  市妇幼保健站公费医疗管理方法
    1、公费医疗病人到市保健站就诊一律持《公费医疗证》,免于
挂号。
    2、开药一律使用公费医疗双处方,并加盖公费医疗专用章,严
格控制3日量和7日用药量,超过上述量者药师有权更改处方,按规定
发放,并对开方医师进行登记。
    3、凡无《公费医疗证》者一律不得使用公费医疗处方开药,严
格执行《山东省公费医疗药品报销目录》,不开人情方,各级医师、
药房严格把关。
    4、门诊医师必须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及治疗原则,病历与处方用
药一致。
    5、市保健站为满足患者的要求,根据患者病情增设上门服务项
目,对公费人员出诊费按标准半价收取。同时在东城海河小区开设了
第二门诊部,全天值班(7∶30—21∶00),节假日正常,能满足广
大患者的门诊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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