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1.16 |
【期号】= 2613 |
【标题】= 用国旗伟人像作广告,违法! |
【版次】= 05 |
【版名】= 黄河口晚刊 |
【作者】= 王连杰 |
【专栏】= |
【正文】= |
王连杰 (2002.01.16)
用国旗伟人像作广告,违法! 本报讯 1月6日上午,东营市工商局东营分局西四路工商所指导 员郭红霞来到该路上的“青年点饭店”,爬上3米高的门头,把为招 揽生意而设的伟人毛泽东头像摘下,并责令该店负责人限期2天将模 拟国旗广告摘掉。 元旦前开业的“青年点饭店”未经允许将已故伟人毛泽东的画像 悬挂在店门口,引起过往群众的议论,用国旗图案作酒店名底牌更引 起百姓的指责。有人将举报电话打到当地的工商所。 广告法中明文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 、国歌及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名义做宣传。 (王连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