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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0.12.15
【期号】= 291
【标题】= 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行使以下职权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陈世金 姜同民
【专栏】= 消费服务台
【正文】=
 

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行使以下职权

陈世金 姜同民  (1990.12.15)

   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行使以下职权
    ①受理消费者投诉,查询和调解消费纠纷。②对商品或服务进行
监督、检查,必要时,公布结果。③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生产、
销售、服务者进行批评、揭露。④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假、冒、劣商品
。⑤参与评选和撤销优质名牌产品的活动。⑥参与草拟有关保护消费
者合法权益的法规、规章。⑦协助有关部门监督商品或服务标准的实
施。⑧向有关部门和企业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提出建议。对严
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查询。⑨支持消费者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
      (本栏稿件由市消费者协会 陈世金 姜同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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