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8.11.18 |
【期号】= 1648 |
【标题】= 农民“分税”制办法好 |
【版次】= 02 |
【版名】= 综合新闻·广告 |
【作者】= 陈树俊 薄其立 |
【专栏】= |
【正文】= |
陈树俊 薄其立 (1998.11.18)
农民“分税”制办法好 利津县虎滩乡财政所在广泛深入地搞好税法宣传的同时,通过对 税源详细调查、评产,成功地推行了农民自行“分税”的定税办法, 在农业税收征管方面开辟了一条新路。 几年来,乡财政所通过多次试行、探讨和改进,终于找出一条切 实可行的“分税”办法。即:首先由财税小组对每个村的税源进行详 细调查摸底,掌握总产值,然后用一张表填明总税额和涉及到的纳税 户,并把表发放到各纳税户,采用无计名的方式对每张表上的户数进 行“分税”,分好后交乡财政所,每张表上去掉一个最高数、去掉一 个最低数,然后进行汇总平均,汇入一张总表,如果汇总后的合计数 低于应纳税合计数就平均提高即可。特别面对地块零散,产量不均等 困难大的状况,更充分发挥了分税制的优越性。今年11月4日,本乡 后丰村15户果农通过分税方法,成功地将8148元的特产税任务进行了 自行分税,并在当天全部交清了特产税款。 (陈树俊 薄其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