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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8.11.18
【期号】= 1648
【标题】= 农民“分税”制办法好
【版次】= 02
【版名】= 综合新闻·广告
【作者】= 陈树俊 薄其立
【专栏】=
【正文】=
 

农民“分税”制办法好

陈树俊 薄其立  (1998.11.18)

   农民“分税”制办法好
    利津县虎滩乡财政所在广泛深入地搞好税法宣传的同时,通过对
税源详细调查、评产,成功地推行了农民自行“分税”的定税办法,
在农业税收征管方面开辟了一条新路。
    几年来,乡财政所通过多次试行、探讨和改进,终于找出一条切
实可行的“分税”办法。即:首先由财税小组对每个村的税源进行详
细调查摸底,掌握总产值,然后用一张表填明总税额和涉及到的纳税
户,并把表发放到各纳税户,采用无计名的方式对每张表上的户数进
行“分税”,分好后交乡财政所,每张表上去掉一个最高数、去掉一
个最低数,然后进行汇总平均,汇入一张总表,如果汇总后的合计数
低于应纳税合计数就平均提高即可。特别面对地块零散,产量不均等
困难大的状况,更充分发挥了分税制的优越性。今年11月4日,本乡
后丰村15户果农通过分税方法,成功地将8148元的特产税任务进行了
自行分税,并在当天全部交清了特产税款。
        (陈树俊 薄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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