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1.08 |
【期号】= 1160 |
【标题】= 倡扬向上道德 限制不轨行为 |
【版次】= 03 |
【版名】= 专刊 |
【作者】= |
【专栏】= |
【正文】= |
(1997.01.08)
倡扬向上道德 限制不轨行为 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我校了解到市里将通过大规模的宣传和讨 论之后,于1997年3月正式颁布《东营市民行为道德规范》和《东营 市民“十不”守则》,这是一件颇有意义的大事。作为一所省级“文 明学校”的师生员工,我们对此项活动衷心拥护。 下面是我们的修改意见,此为一孔之见,仅供参考。 一、“爱国爱乡,共建家园”条中“团结协作”一句改为“万众 一心”似乎更好。原句似有地方油田“团结协作”、部门单位“团结 协作”、方方面面“团结协作”、全体市民“团结协作”等之意,但 在建设东营市上,在当好东营市民的要求上无甚区别,“万众一心” 感召力更大,认同性更强。 二、“尊重知识,崇尚科学”条中“相信科学”一句,似改为“ 追求科学”为好。当然“崇尚科学”表述最准,但既然条目中已有“ 崇尚”,为避重复,拟为“追求”。理由是科学发展至今天, “相信”标准略感较低。 三、“生活文明,健康向上”条中“勤俭持家”句中“俭”字改 为“廉”字更好。市民之中也有为官者,持家“廉”乃为官“廉”之 基本。凡“廉”必“俭”,要求也更进一步。通览《规范》条无一“ 廉”字似有缺憾。此条中“注重文化”句,可将“文化”改为“教化 ”。“文化”作为一个中性名词虽有特定内涵,但时人常有“文化垃 圾”一说,一般理解上就不好把“文化”看得纯而又净了。因此,与 注重搭配,其意义不及“教化”了。 四、《守则》四条中“不乱搭乱盖”若改为“不乱搭乱建”,则 要求更严格,适用更宽泛。 (利津二中师生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