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2.01.08 |
【期号】= 2606 |
【标题】= 今年1月开始我市农村中小学 教师工资将实行县级统筹 |
【版次】= 01 |
【版名】= 要闻 |
【作者】= 薄文军 李福新 |
【专栏】= |
【正文】= |
薄文军 李福新 (2002.01.08)
今年1月开始我市农村中小学 教师工资将实行县级统筹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开始我市农 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将实行县级统筹。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我市农村中小 学在编教师工资的管理将全部上收到县区,原乡镇财政收入中用于农 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将相应划拨上交到县级财政,并设立 “工资资金专户”。县区财政安排的教师工资性支出,由财政部门根 据核定的编制、人员和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中。 对发放教师工资确有困难的县区,应在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中优 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市政府将教师工资实行县区统一发放工作列入 对县区政府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对于不能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挪用 挤占教师工资资金的地方,停止市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扣回转移支付 资金。 (薄文军 李福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