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9.01.25 |
【期号】= 92 |
【标题】= “三定”带来新气象 胜利镇兵役工作扎实有效 |
【版次】=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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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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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 (1989.01.25)
“三定”带来新气象 胜利镇兵役工作扎实有效 东营区胜利镇党委、政府,在兵役工作中实行“征兵定优抚,服 役定奖惩,退伍定安置”的“三定”措施,全镇出现了应征青年争参 军、服役战士争立功和退伍军人争贡献的新气象。 征兵定优抚。镇党委、政府在抓适龄青年思想教育的同时,作出 并实施了四条规定:一是每年由镇政府向每个义务兵家中发优抚款60 0元,收入高的村可适当增加;二是对义务兵家庭优先提供农用贷款 ,优先供应农用紧缺物资,优先划分宅基地,优先扶持发展专业户; 三是逢年过节,镇、村领导逐户走访慰问义务兵家庭;四是村里组织 帮扶小组,农忙季节为义务兵家中助耕、助播、助收。“征兵定优抚 ”提高了军人及其家庭的社会地位,调动了应征青年参军的积极性, 全镇连续两年应征青年参军报名率达99%以上。 服役定奖惩。他们规定:凡在部队立功的现役战士,由镇或村为 其召开庆功会,领导带队敲锣打鼓把立功喜报送到家,并且一等功发 奖金150元,二等功发奖金100元,三等功发奖金50元。凡是在部队获 得军以上科技发明奖者,退伍后优先招工,同时发奖金100元。凡不 安心部队工作受处分提前退出现役者,收回优抚款,不给予安排工作 。这些措施极大地激发了战士的上进心,他们积极工作,去年有4人 向家乡寄回了立功喜报。 退伍定安置。这个镇作了三条规定:一是每年全镇的招工、招干 指标,其中退伍军人不能低于40%。二是采取考察、验收、试用等方 式,恰当安排退伍军人到镇机关、镇办、村办企业工作。三是对有培 养前途的退伍战士,送有关学校或培训班学习深造。1985年以来,全 镇23名退伍战士全部得到安置,其中招聘干部8人、招工15人。并有1 3人分别担任了民兵连长、村委会主任、党支部书记和镇办企业领导。 (王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