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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9.01.07
【期号】= 1686
【标题】= 我市出台法官与律师廉洁从业规定
【版次】= 02
【版名】= 综合新闻
【作者】= 刘西光
【专栏】=
【正文】=
 

我市出台法官与律师廉洁从业规定

刘西光  (1999.01.07)

   我市出台法官与律师廉洁从业规定
    本报讯 近日,为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法官与律师清正廉明、公
正司法的良好形象,由市政法委、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
院、市司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
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法官与律师在诉讼活
动中廉洁从业的规定》。
    该规定对法官与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执法、执业行为及需共同遵
守的有关规则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它是我市政法系统为进一步创造良
好的执法环境,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又一举措。
              (刘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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