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88.02.27 |
【期号】= 15 |
【标题】= 陈义庆拒贿受称赞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广纪 |
【专栏】= |
【正文】= |
广纪 (1988.02.27)
陈义庆拒贿受称赞 广饶县播种机厂副厂长陈义庆,维护集体利益,拒绝千元贿赂, 受到人们称赞。 一次,江苏省阜宁县有个乡办企业供销员邓某来厂联系业务,当 他得知陈副厂长负责全厂业务工作时,当晚趁陈副厂长不在,将一千 元现金送到他家。并对其妻说:“这是借的陈厂长的钱,现在还他! ”陈副厂长回家得知此事后,心情很不平静。他想,自己的权力是党 和人民给的,我只有把它用到搞活企业上才是正理,绝不能做违法乱 纪的事。第二天,他把一千元现金交给了厂里。下午,当邓某来厂洽 谈工作时,陈副厂长当面把钱如数退还,并对他进行了严厉批评,说 得邓某连连点头称是。 (广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