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


【日期】= 1992.11.03
【期号】= 494
【标题】= 垦利烟草公司——推行药费包干制度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刘元琴
【专栏】=
【正文】=
 

垦利烟草公司——推行药费包干制度

刘元琴  (1992.11.03)

  垦利烟草公司——推行药费包干制度
    垦利县烟草公司改变医疗费,统报统销的方式,推行了药费包干
制度
    过去垦利县烟草公司对职工吃药、住院费一律报销,并包销家属
、子女的一部分药费,可每年光医药费就消耗上万元。面对这种情况
,公司领导决定实行新的药费包干制度。即按每人每月10元钱提取,
再按每人基本工资数实行比例计算,随月工资发给本人。有病住院治
疗,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住院期间只发工资的60%,报销药费的80%
。对家属、子女的医药费不再报销。对离、退休老干部仍然实行实报
实销。
    实行这种制度,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的赞成和支持。现在,三天
两头跑医院的少了,不该买的药不买了,今年医药经费比往年同期减
少40%多,不仅为企业经营增强了活力,也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
极性。    (刘元琴)

返回概览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预览 下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