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5.01.17 |
【期号】= 841 |
【标题】= 利津县全面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李国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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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李国明 (1995.01.17)
<日期>=1995.01.17 <期号>=0841 <标题>=利津县全面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版次>=03 <版名>= <作者>=李国明 <专栏>= <正文>= 利津县全面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利津讯 利津县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本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利津改革开放 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利津县认真扎实地做好八个方面的 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二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领导责任制;三是加强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四是加强法制教育,抓 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是搞好综 合治理宣传教育;六是组织综治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七是继续开 展工农共建活动;八是加强综合治理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经过政法 各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1—5月份,全县共发生刑事案 件33起,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下降8.3%,其中,重大案件发生12起, 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下降33.3%;共发生治安案件57起,与上一年同期 相比下降10.94%。利津县在总结经验的同时,通过学习全省、全市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查找了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工作中的差距,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的 斗争。这次斗争采取打击、惩治、帮教、整顿、管理、建制等多种手 段和措施,全面推进全县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从根本 上稳定农村社会治安局势。目前,全县人民在良好的社会治安、稳定 的社会环境里,万众一心,咬定目标不放松,力争提前一年全面完成 改革开放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李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