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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5.01.17
【期号】= 841
【标题】= 利津县全面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版次】= 03
【版名】=
【作者】= 李国明
【专栏】=
【正文】=
 

利津县全面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李国明  (1995.01.17)


<日期>=1995.01.17
<期号>=0841
<标题>=利津县全面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版次>=03
<版名>=
<作者>=李国明
<专栏>=
<正文>=
  利津县全面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利津讯 利津县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本县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为利津改革开放
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利津县认真扎实地做好八个方面的
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二是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领导责任制;三是加强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四是加强法制教育,抓
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是搞好综
合治理宣传教育;六是组织综治委成员单位,齐抓共管;七是继续开
展工农共建活动;八是加强综合治理办事机构的自身建设。经过政法
各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1—5月份,全县共发生刑事案
件33起,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下降8.3%,其中,重大案件发生12起,
与上一年同期相比下降33.3%;共发生治安案件57起,与上一年同期
相比下降10.94%。利津县在总结经验的同时,通过学习全省、全市
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查找了整治农村社会治安
工作中的差距,决定今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农村社会治安的
斗争。这次斗争采取打击、惩治、帮教、整顿、管理、建制等多种手
段和措施,全面推进全县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从根本
上稳定农村社会治安局势。目前,全县人民在良好的社会治安、稳定
的社会环境里,万众一心,咬定目标不放松,力争提前一年全面完成
改革开放试点工作的各项任务。 (李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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