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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2.01.09
【期号】= 2607
【标题】= 带着死老鼠卖鼠药 这种商业陋习应取缔
【版次】= 06
【版名】= 黄河口晚刊 新闻立交 读者热线
【作者】= 秋白
【专栏】=
【正文】=
 

带着死老鼠卖鼠药 这种商业陋习应取缔

秋白  (2002.01.09)

  带着死老鼠卖鼠药
  这种商业陋习应取缔
    日前,笔者在农村的一些集贸市场发现直到现在仍有卖老鼠药的
携带大批死老鼠作幌子推销自己的商品。大概是想用那堆积得小山样
的死老鼠证明自己所卖的老鼠药非常管用。虽说这种营销方法也能打
动一些购买者,让他们驻足购买。不过笔者总觉得用死老鼠证明鼠药
效力的做法属于一种商业陋习,应当取缔。
    第一,就像其他许多商品不必拿出如此直观的证据证明产品效力
一样,卖老鼠药根本没有必要用死老鼠作幌子;第二,卖老鼠药的人
根本无法证明面前堆积的死老鼠都是死于自己的老鼠药;第三,在农
村集贸市场堆积死老鼠有碍观瞻;第四,绝大多数卖老鼠药的都与卖
蔬菜、食品的商贩比邻做生意,很不卫生;第五,成堆的死老鼠有可
能传播鼠疫类疾病,虽说绝大部分死老鼠已经风干,但有些病菌未必
不再存活,不能掉以轻心。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对此予以重视,最好
能让死老鼠不再堂而皇之地上街赶集。
                (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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