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7.01.01 |
【期号】= 1155 |
【标题】= 汀河乡:签订赡养协议 确保老有所养 |
【版次】= 03 |
【版名】= 专刊 |
【作者】= 薄纯民 |
【专栏】= 老有所养 |
【正文】= |
薄纯民 (1997.01.01)
汀河乡:签订赡养协议 确保老有所养 去年夏季,汀河乡有5位老人向乡政府和司法所反映子女不尽赡 养义务,这件事引起乡党委、政府的重视,他们立即责成司法所协助 各村调查摸底,抓紧调处各类赡养纠纷,并通过签订赡养协议解决养 老问题。 到目前,汀河乡已调处赡养纠纷12起,签订赡养协议400余份, 赡养协议由村委会与赡养当事人协商执行,如赡养人不履行赡养协议 的条款,由村委会调解,调解不成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薄纯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