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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2.01.04
【期号】= 402
【标题】= 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李宝亮
【专栏】=
【正文】=
 

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李宝亮  (1992.01.04)

   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本报讯 最近,市工商局采取了五条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
措施:
    一是在核准企业的经营范围方面,凡是有利于搞活企业,提高企
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给予大力支持,并积
极鼓励国营大中型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对国家准许上市的产品,准许
国营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放宽批零限制;对于国家实行专营专项管理
的商品,允许国营企业一次性经营。二是在经济合同管理方面,在企
业开展好“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增强企业知名度,提高经济效益
;帮助企业搞好企业内部经济合同人员、机构、制度三落实,指导企
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利用经济合同法律手段帮助企业解决“三角
债”、“连环债”。三是在市场管理方面,支持国营企业到市场设立
经营网点,获取市场信息,扩大企业销售,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国营企
业减免市场管理费。四是在商标、广告管理方面,向企业大力宣传《
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使企业不断认识商标,正确使用商标,
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帮助企业学会利用广告宣传手
段,加快经济运行,提高生产经营能力。五是在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方面,组织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帮助国营企业销售地产品。对
帮销地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适当放宽经营范围,放活经营
方式,适当减免管理费。 (李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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