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2.01.04 |
【期号】= 402 |
【标题】= 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
【版次】=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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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宝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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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
李宝亮 (1992.01.04)
市工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本报讯 最近,市工商局采取了五条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 措施: 一是在核准企业的经营范围方面,凡是有利于搞活企业,提高企 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给予大力支持,并积 极鼓励国营大中型企业发展第三产业;对国家准许上市的产品,准许 国营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放宽批零限制;对于国家实行专营专项管理 的商品,允许国营企业一次性经营。二是在经济合同管理方面,在企 业开展好“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增强企业知名度,提高经济效益 ;帮助企业搞好企业内部经济合同人员、机构、制度三落实,指导企 业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利用经济合同法律手段帮助企业解决“三角 债”、“连环债”。三是在市场管理方面,支持国营企业到市场设立 经营网点,获取市场信息,扩大企业销售,对进入市场销售的国营企 业减免市场管理费。四是在商标、广告管理方面,向企业大力宣传《 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使企业不断认识商标,正确使用商标, 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帮助企业学会利用广告宣传手 段,加快经济运行,提高生产经营能力。五是在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方面,组织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帮助国营企业销售地产品。对 帮销地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适当放宽经营范围,放活经营 方式,适当减免管理费。 (李宝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