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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0.01.06
【期号】= 192
【标题】= 我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  发展主流好 贡献不算小  违法经营多 管理要跟上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曹文东
【专栏】=
【正文】=
 

我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  发展主流好 贡献不算小  违法经营多 管理要跟上

曹文东  (1990.01.06)

   我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
    发展主流好 贡献不算小  违法经营多 管理要跟上
    本报讯 记者从最近召开的全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
上了解到,建市以来我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发展较快,到去年底,
全市共有个体工商业户1.76万户;私营企业28户,从业人员3.2万
余人。个体、私营经济的大量涌现,繁荣了城乡经济,方便了群众生
活。目前,全市个体、私营经济所拥有的商业、服务网点为1.3万余
个,占全市商业、服务网点的87%;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占四分之
一。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给扩大就业门路、安置剩余劳力开辟了
一条新路。建市以来,个体工商业户为7000余名城镇待业青年提供了
就业机会,为农村2.5万名劳力开辟了多种经营门路。同时,个体、
私营经济的不断壮大,也增加了国家收入。光是1988年全市个体业户
就向国家缴纳税款1500万元,占市级税收收入的8.9%,预计1989年
将上升到10%以上。个体和私营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不可缺少的作用。
    但是,也必须看到,在经营活动中,确有部分个体生产经营者置
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投机倒把、倒买倒卖、坑害群众、牟取暴利。
有的倒卖国家明令禁止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有的利用经济合同进
行诈骗;有的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有的大量偷
税漏税;有的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有的挂着国营或集体的牌子,从
事个体经营,等等。上述现象,败坏了个体劳动者的声誉,引起了广
大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对此,应切实加强对个体劳动者遵纪守法和
职业道德的教育,采取措施,依法打击和处理违法者,保护广大消费
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同时,还要加强引导和服务,为我市个体经济发
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促进我市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健康
发展。
                        (本报记者 曹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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