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6.01.04 |
【期号】= 992 |
【标题】= “委屈奖”不该太“委屈” |
【版次】= 03 |
【版名】= |
【作者】= 梁琳 |
【专栏】= 孤岛风 |
【正文】= |
梁琳 (1996.01.04)
<日期>=1996.01.04 <期号>=0992 <标题>=“委屈奖”不该太“委屈” <版次>=03 <版名>= <作者>=梁琳 <专栏>=孤岛风 <正文>= “委屈奖”不该太“委屈” 梁琳 时下,一些商业经营单位推出了“委屈奖”。大凡为了维护集体 荣誉而受委屈的营业员,均在受奖之列。在通常情况下,营业员受到 顾客的无理指责或埋怨,宁愿牺牲个人名誉也不与顾客斤斤计较,这 种做法是值得肯定的,给予表彰奖励也未尝不可。但是,不根据实际 情况而一味地推出和颁发“委屈奖”,对于营业员而言,是不是有点 太委屈了呢? 众所周知,中华民族乃礼仪之邦,文明经商、礼貌待客是一种传 统美德,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让营业员在任何时候都委屈求全。革除 了“态度生硬、举止粗俗、使顾客望而却步”的官商习气,我们不能 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与社会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所应遵循 的道德准则是格格不入的。再者,如果顾客是个“恶人”或存在着不 法行为,营业员不仅不应“委屈求全”,而且要敢于与之斗争,这是 维护社会公德的表现,也是营业员思想政治素质的体现,更应当给予 褒奖。 当前,许多行业相继推出“服务忌语”,并广泛开展了推广文明 服务用语活动,这无疑是加强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的一 条有效途径,必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相比之下,那些文明出 格、礼貌过度、行为扭曲的“委屈奖”之类,确实应该推敲推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