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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2.09.02
【期号】= 472
【标题】= 警民奋力扑灭大火  人民商场恢复正常营业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张丰乐
【专栏】=
【正文】=
 

警民奋力扑灭大火  人民商场恢复正常营业

张丰乐  (1992.09.02)

   警民奋力扑灭大火
    人民商场恢复正常营业
    本报讯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市人民商场,8月30日恢复正常营
业,当天营业额达8.5万元。
    8月26日21时50分,一缕浓烟从该商场四楼楼口冒出,继而火舌
飞窜。不一会儿,消防车、警车、救护车等30多部特种车辆赶到,22
0多名消防警、武警、公安干警在广大群众的配合下展开灭火会战。
经两个多小时的激烈奋战,终于控制了火势,于零点20分左右熄灭明
火。
    这场火灾前后燃烧2小时40多分钟,烧毁商品多为冰箱、彩电等
贵重物品,据有关部门测算损失金额之大,为建市以来全市历次火灾
之首。
    火灾发生之后,人民商场积极采取措施,力争尽快挽回火灾损失
。全体干部职工加班加点,白天正常营业,晚上清理商品,日工作10
多个小时。他们还把四楼的商品分类归档,移到场外,搭起50米大棚
,摆摊设点进行销售。(本报记者 张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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