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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8.01.07
【期号】= 9
【标题】= 宣传《婚姻法》实行晚婚
【版次】= 04
【版名】=
【作者】= 宁德华
【专栏】=
【正文】=
 

宣传《婚姻法》实行晚婚

宁德华  (1988.01.07)

   宣传《婚姻法》实行晚婚
    利津县虎滩乡采取民政、司法、派出所、妇联、团委五家联合办
公的方法,依照《婚姻法》为男女青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有效地防
止了早婚现象的发生。
    近几年来,社会上早婚现象有所抬头,有的人利用拉关系、走后
门、虚报年龄等手段,不到法定年龄就登记结婚。为杜绝这种现象,
虎滩乡政府从今年冬季的结婚登记高峰期开始,每月一日联合办公一
天,由派出所按户口册把住年龄关,司法部门向青年男女宣讲《婚姻
法》,妇联与团委对他们进行晚婚晚育的思想教育,民政部门为符合
条件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到目前为止,全乡一百八十名办理结婚登
记的男女青年,全部符合法定年龄。 (宁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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