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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87.10.22
【期号】= 1
【标题】= 虎滩乡鼓励农民垦荒  两千多亩碱荒变良田
【版次】= 02
【版名】=
【作者】= 宁德华
【专栏】= 开发生产  大有作为
【正文】=
 

虎滩乡鼓励农民垦荒  两千多亩碱荒变良田

宁德华  (1987.10.22)

   虎滩乡鼓励农民垦荒
    两千多亩碱荒变良田
    虎滩乡位于利津县北部,黄河故道贯穿南北。全乡共有近万亩盐
碱荒沙土地没有得到开发利用。前几年,农民存有顾虑,怕把荒碱地
开出来无偿归公,白费力气,不得收益。因此,大片的荒碱地没有得
到开垦改良。针对这种情况,乡党委、乡政府制定出优惠政策,鼓励
开荒。他们规定:新开发的荒地,谁开发,谁得益,五年不交农业税
,不负担提留,所得收入全部归自己所有。如遇到土地规划或建设占
用开荒地,用地单位要给予适当地开发费。他们还帮助各村兴建水利
设施,改变压碱排碱条件,加快荒碱地开发速度。这样一来,大大调
动了农民开发荒碱地的积极性。三年多的时间,全乡开发荒碱地2500
亩,每年增加收入30多万元。 (宁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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