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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1.11.13
【期号】= 387
【标题】= 清廉律师
【版次】= 01
【版名】=
【作者】= 董安荣
【专栏】= 大王杯有奖征文
【正文】=
 

清廉律师

董安荣  (1991.11.13)

   清廉律师
    垦利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立顺同志,把“从业清廉,无私
奉献”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从事律师工作10多年来,拒腐蚀永不沾,
被市委授予政法系统清政廉洁、秉公执法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1988年正月的一天,利津县陈庄镇庄科村陈坤岭等三位村民为感
谢他为其追回劳务费10万多元,送来现金500元,郭立顺两次退还。
当第三次送来时,郭立顺为说服对方,写了一封义正言深的教育信,
连同现金派人直接送到当事人家中。三位村民感激惭愧之余,赠给他
一块匾额,上面写着:“秉公执法,两袖清风”。郭立顺为政清廉的
事何止一件。6年来,他共拒请20多人次,拒收礼40人次,退回现金3
560元,退回实物折款3000多元。
          (董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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