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1.11.13 |
【期号】= 387 |
【标题】= 清廉律师 |
【版次】= 01 |
【版名】= |
【作者】= 董安荣 |
【专栏】= 大王杯有奖征文 |
【正文】= |
董安荣 (1991.11.13)
清廉律师 垦利县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郭立顺同志,把“从业清廉,无私 奉献”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从事律师工作10多年来,拒腐蚀永不沾, 被市委授予政法系统清政廉洁、秉公执法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1988年正月的一天,利津县陈庄镇庄科村陈坤岭等三位村民为感 谢他为其追回劳务费10万多元,送来现金500元,郭立顺两次退还。 当第三次送来时,郭立顺为说服对方,写了一封义正言深的教育信, 连同现金派人直接送到当事人家中。三位村民感激惭愧之余,赠给他 一块匾额,上面写着:“秉公执法,两袖清风”。郭立顺为政清廉的 事何止一件。6年来,他共拒请20多人次,拒收礼40人次,退回现金3 560元,退回实物折款3000多元。 (董安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