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1998.01.05 |
【期号】= 1419 |
【标题】= 香港特区成立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 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出任委员会主席 |
【版次】= 04 |
【版名】= 时事·广告 |
【作者】= |
【专栏】= |
【正文】= |
(1998.01.05)
香港特区成立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 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出任委员会主席 新华社香港1月3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昨天公布了香港特区基本法 推广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出任委员会主席、高 苕华任副主席,其他成员包括8位特区政府高级官员和12位社会不同 界别人士。他们的任期均为两年。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以加强在香港及海外推广认识基本法为目 的。成立这个委员会是行政长官董建华在去年10月发表的首份施政报 告中提出的。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以往通过公民教育、学校教 育及公务员培训推广基本法,很多有社会团体和个人也都积极参与基 本法的推广工作。推广督导委员会将在各个有关团体的成功基础上, 加强协调,广泛交流,提高推广基本法的成效。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成员、香港福建中学校长曾安琪表示,获 得任命感到开心和光荣,同时亦感到责任重大。她认为,在中小学推 广基本法的工作很重要,能够帮助下一代认识“一国两制”、“港人 治港”、高度自治的意义。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成员程介南也表示 ,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推广基本法是一件好事。在未来推广基本法时, 应注意基本法现在已生效,可考虑以专题或个别事件作重点介绍,加 深市民对基本法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