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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1997.01.02
【期号】= 1156
【标题】= 劳动预备制度将在我国推行
【版次】= 04
【版名】= 时事·广告
【作者】= 李安定
【专栏】=
【正文】=
 

劳动预备制度将在我国推行

李安定  (1997.01.02)

   劳动预备制度将在我国推行
    新华社北京1996年12月30日电 (记者李安定)记者从劳动部获
悉:我国劳动制度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劳动预备制度将经过试点后
,在全国推行。
    劳动预备制度,就是将城镇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
学习,并有就业愿望的青年组织起来,要求他们在就业前,参加1至3
年职业培训和相关教育,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为参与市场竞争,就
业上岗作为准备,并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帮助下实现就业。同时,有
步骤地组织农村初、高中毕业后不能升入高一级学校学习,并准备向
外农产业转移或进城务工的青年参加这一制度。
    对于参加劳动预备制度的人员,原则上免试入学,培训期满,由
培训机构组织职业技能和专业理论考核,合格者将取得培训证书和职
业资格证书,并纳入劳动力资源信息系统,进行专项管理。
    劳动部有关人士称:劳动预备制度,既可以延缓新生劳动力进入
就业岗位的时间,缓解就业压力,又可以促进工人队伍整体素质的提
高,减少用人单位对新职工的培训负担,有力地推进“两个根本转变
”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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