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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济手段对土地使用实行调控  我市试行乡镇企业有偿用地

  (1992.01.01)

   用经济手段对土地使用实行调控
    我市试行乡镇企业有偿用地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
革,用经济手段对土地使用实行调控,我市在6个乡镇开展了乡镇企
业用地有偿使用试点工作。
    结合外地的成功经验和我市实际,我市在6个乡镇开展了乡镇企
业用地有偿使用试点。收费的范围是乡镇村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土地
的乡办、村办、联办企业及个体企业。收费标准掌握在高于农村宅基
地使用费,低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土地使用费摊入企业成本,由
乡镇政府统一管理使用,实行乡村比例分成,主要用于乡镇村公益事
业;改善企业投资环境;支持乡镇企业技术改造。这项试点工作的开
展,增强了人们执行《土地管理法》的自觉性,有效地制止了乱占滥
用土地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