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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金融知识

  (1992.08.01)

  房改金融知识
    住房信贷业务:住房信贷业务划分为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和经营
性住房信贷业务,两类业务以其资金来源划分:凡以政策性住房资金
为来源经营住房信贷业务的,为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凡以经营性住
房资金为来源经营住房信贷业务的,为经营性信贷业务。
    目前,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由当地政府委托经省人民银行批准的
专业银行房地产信贷部办理。我市由东营市建行各房地产信贷部办理
,其他专业银行及金融机构均不得办理。经营性住房信贷业务各专业
银行均可办理。
    政策性资金来源,包括:
    1、城市住房基金;
    2、出售、出租直管公房回收的资金及直管公房的租赁保证金;
    3、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从税后留利或预算外收入中提取的住
房资金;
    4、按照房改政策规定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5、发行住房建设债券筹集的资金;
    6、国际金融机构提供的住房贷款资金。
    市建行决心大力发展房地产信贷业务,加快调整信贷结构,支持
我市房地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