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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擅改规划者上“黑名单”

王军  (2002.01.05)

   北京  擅改规划者上“黑名单”
    据新华社北京1月1日电(记者 王军)从今天起,那些为一己之
利、擅自加高“增肥”建设项目的单位将被列入“黑名单”。北京市
今天开始施行的一项新法规规定,对这样的单位,规划主管部门除依
法予以处理外,还要制作违法记录。
    今天施行的这项规定明确提出,建设工程竣工后,须进行规划验
收,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验收
,根据项目规划许可证对照检查,未能同步完成配套设施建设的,不
予进行规划验收;未经规划验收或者经规划验收不合格的,产权登记
机关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有违法记录的建设单位再建的建设工程
,将作为规划监督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