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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功能区

刘西光 庞世乾  (2002.01.07)

   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功能区
    本报讯 近日,位于东营市的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对功
能区进行了调整。其最大特点是将飞雁滩、埕东、红柳和新滩四个油
田生产区面积3200公顷由保护区的原核心区和缓冲区调整为实验区,
连带调整老河口油田的15560公顷为实验区。此次调整既保持了保护
区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又能最大程度地满足胜利油田开发的需要
,得到了国务院和山东省有关部门的认可。
    按照规定,任何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都不得在保护区核心区
和缓冲区内进行任何经济建设和经济开发活动。经批准在保护区实验
区从事石油勘探开发等生产活动,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采取环境
保护措施,防止污染和破坏。1992年,国务院批准保护区之时,胜利
油田的四个主力油田就坐落在保护区内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使得开发
与保护的矛盾比较突出。此次调整,经国务院批准后,东营市和胜利
油田及时沟通协调,并广泛征求环保、林业、海洋、地质等方面专家
的意见,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注重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
,能够真正发挥区域开发与建设的环境的支撑功能,为解决资源开发
与自然保护的矛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记者 刘西光 庞世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