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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开始我市农村中小学 教师工资将实行县级统筹

薄文军 李福新  (2002.01.08)

  今年1月开始我市农村中小学
  教师工资将实行县级统筹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从今年1月开始我市农
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将实行县级统筹。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我市农村中小
学在编教师工资的管理将全部上收到县区,原乡镇财政收入中用于农
村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的部分将相应划拨上交到县级财政,并设立
“工资资金专户”。县区财政安排的教师工资性支出,由财政部门根
据核定的编制、人员和工资标准按时足额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中。
    对发放教师工资确有困难的县区,应在市政府转移支付资金中优
先保障教师工资发放。市政府将教师工资实行县区统一发放工作列入
对县区政府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对于不能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挪用
挤占教师工资资金的地方,停止市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扣回转移支付
资金。 (薄文军 李福新)